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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
转发学校关于完善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17年10月11日 21:16 文章编辑: 浏览次数:

全体教职工:

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文件(鲁组字【201737号)要求,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需实行联动机制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现向教职工收集十八大以来(201211月至今)未曾上交到相关部门但需存档的材料,如:(1)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登记材料;(2)个人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和培训期间的主要表现材料、考核结果等;(3)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个人有失诚信、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诚信记录材料;(4)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、删除失信信息及删除原因等材料;(5)个人曾在企事业单位签订、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、聘用合同有关内容的复印件,颁发的聘任通知、聘书等(已经归档的除外);(6)个人的国(境)外永久居留资格、长期居留许可等证件有关内容的复印件;(7)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。

请各位老师将属于以上范围的档案材料于1015日前送至学院办公室。

二、今后各位老师请于每月23号前将当月属于以上范围的档案材料送交至学院办公室。

如有涉及个人工作秘密或个人隐私,请将档案材料密封后移交。

土木工程学院

2017年10月11